第一条 注重仪容仪表。不准留长发、怪发,不准烫发、染发,不准化妆,不戴首饰。按规定穿好校服进校。
第二条 维护校容校貌。不攀折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向楼下倒水扔东西,不乱放垃圾,不乱涂乱划,不玷污墙壁,不破坏宣传栏和标牌。
第三条 爱惜公私财物。不违反规定使用电器、运动器材、消防器材,不无故不到餐厅就餐,不浪费饭菜,不浪费水电,不破坏电器设备、门窗、教具、课桌椅等公物,不擅动他人物品。
第四条 端正学风考纪。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得睡觉、说闲话、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不准无故欠交作业,不准抄袭作业,不准违反考试纪律。
第五条 遵守规章制度。不违反宿舍、餐厅、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公共场所有关规章制度,不违反出入校门,校内禁止骑车、溜车,自行车后座不装“火箭炮”,来回学校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
第六条 尊重师长客人。不随意进入教师办公室,不擅闯其它教室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不能以手势、语言、动作等各种方式不尊重教职员,不对教师长辈撒谎,不慢待家长客人。
第七条 友爱同学朋友。不骚扰他人,不讲粗言脏话,不欺负弱小同学,不谩骂、侮辱同学,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挑拨离间引起事端,不恶意侵犯他人利益,不拉帮结派,不窜班级、年段、学校。
第八条 服从安排指挥。在升旗仪式、外出参观、集会、社会实践等各种集体活动中,要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自作主张脱离集体,不我行我素忘记约束,不做危害安全的事。
第九条 严禁沾染恶习。严禁谈恋爱,严禁吸烟,严禁酗酒,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翻越围墙私自离校。严禁在网上侮辱、谩骂他人,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
第十条 严禁违法犯罪。严禁偷窃公私财物,严禁与社会不良人员勾结敲诈、勒索同学财物,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吸毒,严禁传看黄色、邪教的书刊、音像制品,严禁参加非法社团活动。
黎明中学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