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福州黎明中学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周”专题教育活动。
12月2日,林剑朝副校长发表了《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主题国旗下讲话,详细阐述了宪法的作用、地位、意义。希望生活在国家繁荣昌盛时期的同学们,能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让法制信仰深深地融入每一个公民的血液中。
道德与法治课堂——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走进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采取展示活动展板,发放宣传册、宣讲活动、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让同学们了解黑恶势力犯罪的形式、特征、相关法律规定,教会学生如何辨别身边黑恶势力,强调扫黑除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并由此引入了校园内的“阴霾”——校园欺凌。洪秀芬阿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直观形象的例子,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和讲解了哪些行为是欺凌行为、教给孩子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的解释。
校园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支持扫黑除恶,杜绝校园欺凌,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职责。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让黎明学子都能举起法律的盾牌,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向“校园欺凌”说“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同学们是未来法治中国的栋梁,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法治宣传进学校法律精神伴成长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教育同学们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黎明中学邀请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莅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展示活动展板,发放宣传册、宣讲活动、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让在校师生了解黑恶势力犯罪的形式、特征、相关法律规定,教会学生如何辨别身边黑恶势力,鼓励大家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洪秀芬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讲人,在扫黑除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向老师们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强调扫黑除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由此引入了校园内的“阴霾”——校园欺凌。洪秀芬阿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直观形象的例子,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和讲解了哪些行为是欺凌行为、教给孩子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的解释。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洪秀芬阿姨的讲座是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生动,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从中受到了法律的洗礼,让我校师生对“校园欺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扫黑除恶”的斗争意识。
校园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支持扫黑除恶,杜绝校园欺凌,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职责。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让黎明学子都能举起法律的盾牌,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向“校园欺凌”说“不”!
本次法律知识普及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了解到法律的表现形式,让老师及其他在校工作人员了解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为学生们今后的学习和成长做到了良好的引导。我校也将会以本次法制活动为契机,在学生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律安全意识,使他们懂得既不要伤害他人,又要保护自己的道理,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