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委员 谢德顺
雄鹰翱翔天空,把向往与希望写在展翅的潇洒与自豪中,而同学们正是这翱翔的雄鹰,带着对飞翔的渴望来到黎明中学 。
既然是鹰,就该搏击长空;既然是黎明人,就应朝气蓬勃。做为黎明中学的的一分子,我们与学校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对于夯实我们基础,丰富我们知识,开拓我们视野,塑造我们人格的学校,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爱护它 。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爱校呢?我想对于学校的这种爱应该是很具体的,具体到如何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具体到如何爱护学校的基础设施和一草一木,具体到我们的一言一行中 。不要小看这些具体的小事,小事见精神、小事见素质、小事见人格。
在此校团委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 维护学校声誉,不讲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2、 爱护学校设施,爱护校园环境,不仅自己不随地乱丢果皮、纸屑,而且还能主动拾起他人丢弃的杂物。
3、 树立良好黎明学生形象,在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用语,行为举止,做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相谅解,互相帮助,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5、 勤奋学习,勇攀高峰,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实现自己的理想,回报老师、学校的培养。
同学们: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是在克服不足、战胜自我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不同的只是你是否敢于面对现实,勇敢地挑战自身的陋习。如果我们过于厚待自己的不足,明天必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爱学校、爱学习、爱生活、爱自己”,争做文明有礼的黎明人,共建文明和谐黎明校园!
校团委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