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走进黎明  ||  教学天地  ||  教育时空  ||  园丁礼赞  ||  黎明学子  ||  招生特区  ||  黎明商会
  当前位置:--> 黎明信息
 
学生会团委会的分工与职责


 
    

学 生 会 的 分 工

 

一、学生会主席

1、根据学校布置,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和协助召开学生会会议,班长会议,协助召开全校学生大会。

2、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3、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定期向学校有关领导或全校学生大会汇报工作。

4、带领学生会全体人员,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秉公办事,勇于承担责任。

5、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努力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6、发现、培养下届学生会成员的候选人。

7、掌握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开支。

8、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量。

二、学生会副主席

1、配合、支持主席开展工作,做好主席的得力助手。

2、协助主席召集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帮助主席做好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决策能正常执行。

4、做好班级工作,加强对班委会工作的指导,为班级开展活动提供有利条件,保证学生会的计划,任务在班级的贯彻执行。

5、拟定学生管理方案(学生会对学生的管理),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敢抓敢管,起表率作用,并争取生管组的支持、配合,督促、带领全校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配合班主任做好班委会人员的组建工作,支持班主任开展工作。

7、组织、检查午间文明督导小组工作。

8、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主持学生会的日常活动。

三、宣传部

(一)部长

1)宣传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拟定宣传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2)积极配合团委会开展宣传活动。

3)组织各班定期出好黑板报,并做好评比工作。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完成各项任务,当好部长的助手。

2)与文艺部一起共同组织开展校广播台的工作。

3)做好宣传活动记录和好人好事登记工作。

四、学习部

(一)部长

1)配合学校,进行明确学习目的性、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学习纪律等方面思想教育工作。

2)加强同教务处、课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有关教学意见。

3)依靠和指导班级学习委员和科代表进行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如:在老师指导下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科研实验等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学习经验交会,出学习专刊,组织学习竞赛。)

4)督促,支持班级做好考勤工作,帮助,指导学习委员开展工作。

5)督促检查同学的校徽配戴以及早读出勤情况。

(二)副部长

1)协助配合部长开展工作,当好部长的助手。

2)组织、检查校门口值勤工作。

3)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的职责。

五、生活部

(一)部长

1)配合学校做好周末卫生评比。

2)为促进班级环境建设,在全校范围开展“文明教室星级评比”。

3)经常了解学生中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正常途径向学校反映情况。

4)做好学生会财会的管理、调配、保管、核算工作。

5)做好各年段的“五项评比”工作。

(二)副部长

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

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职责。

六、体育部

(一)部长

1)主持体育部日常工作。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与体育教研组商定制定本校学生工作的开展,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并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工作水平。

3)支持、指导班级开展体育活动,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两操”锻炼。

4)负责检查评比出操情况,配合学校组织队员参加校内外各种体育竞赛。

(二)副部长

1)配合部长开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检查。

2)不断探索搞好学生体育工作的新途径。

3)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职责。

七、文娱部

(一)部长

1)适应青年特点,经常组织各种有益身心健康、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2)组织学校学生舞蹈队、器乐队、合唱团、开展日常训练和工作。

3)创造条件培养学生文艺活动骨干分子。

4)组织参加校内外文艺联欢会或比赛。

5)组织开展校广播台的工作。

(二)副部长

1)配合部长开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检查。

2)与宣传部一起共同组织开展校广播台的工作。

3)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职责。

八、社团部

(一)部长

1)定期召开下属各社团负责人会议,了解各社团的情况,协调安排各社团工作。

2)组织领导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加强素质教育,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3)做好各社团招收新成员工作,以及选拔各社团负责人工作。

4)认真完成主席团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副部长

1)配合部长开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检查。

2)部长不在时代理部长职责。

 

 

校团委委员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

    1、在学校支部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校团委工作,组织学校团委的一切活动。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团委扩大会。

2、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经常向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经常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宣传、执行和组织全校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委的有关决议。

   3、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委和上级团委有关青年工作的指示,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教育广大团员学生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支持学校党支部开展好支部工作,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支持学校行政工作,接受和组织完成学校行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

1、具体办理接受新团员的手续和组织关系转接。召集每月一次的团支部书记例会。  

2、组织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严谨务实,根据各班递交入团申请书的情况确定发展名额,组织新团员上团课。组织好新团员入团仪式。

  3、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员的纪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4、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5、负责学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管理、指导。

宣传委员: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时事政策,党、团基础知识。负责协助策划、指导团队活动;

  2、根据团组织的活动计划,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通报,加强对外宣传。

3、负责宣传栏,搞好宣传阵地建设。

4、指导学生会社团部工作。

 文娱委员:

1、根据团组织的活动计划,组织各种适合同学们的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文艺气氛。

2、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3、负责指导学生会广播站工作。

 

 

 

 
版权所有:福州黎明中学      备案号:闽ICP备09006141号-3
校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斗池路62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19182、83702914    传真:0591-83702914      
网址:HTTP://www.fzlmxx.cn    校长信箱:fzlmzx@163.com